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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和贷款,在目前这套房子的贷款还清前,能否申请贷款?

元淑慧 更新时间:2017-06-06 12:00
补充:

老公2005年贷款买了一套房,2007年还清,2011年将其出售,又以我的名字贷款买了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按照当时的政策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利率为1.1倍,我本人为北京户口。问题:按照当前的政策,在目前这套房子的贷款还清前,能否再次申请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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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咱们首先要明确一个问题:贷款套数并不等于购房套数。您是装修'>北京户口,现在家庭名下只有一套房产,那么是可以进行购房的,这是第一步,然后才是考虑能否贷款的问题以及如何贷款的问题。从您给的信息来看,我并不清楚您现在这套房产的贷款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商业贷款,在没有结清贷款之前,您依然可以选择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但是按二套贷款执行,商贷最高贷评估值的50%,利率是4.9%上浮10%;如果选择公积金贷款的话,最高贷80万,利率为3.25%上浮10%;如果目前名下房产贷款为公积金贷款,那么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了,必须结清;但是可以选择商业贷款,是首套还是二套,需要看您及您爱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上的住房贷款笔数的记载,建议您及您爱人先查询个人征信(不要网络版的简版,要详细版)。希望能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喻嘉瑞 2017-06-06 12:00
1个回答
章善和 2017-06-06 12:00
可以。你们算是北京家庭,名下一套住房,可以再买一套,当前住房贷款不还清算二套贷款,如果还清后再贷款算首套。目前贷款已经不查贷款记录啦,只看未还清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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