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时比装修网! 登录 免费注册
置顶回答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一号文件着重强调:土地改革
机遇1:土地流转价格虚高有望回落,是流转土地的好时机。
机遇2:农垦系统改革,释放土地资源,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将有更大合作与发展机会。
2.一号文件着重强调:加快农业现代化
机遇1:从事规模农业生产将会得到更多扶持和补贴。而"公司+合作社"模式是最易获利的经营形式!
机遇2: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通过网络手段,可以把带有地区特色的个性化农副产品用订单的方式直接送到客户手里,进而促使产品形成标准化,形成品牌,从而产生溢价。
机遇3:随着人口逆流,大量人口带着消费和住宿的需求进入农村,为休闲创意农业的爆发奠定了基础。
3.一号文件着重强调:加大惠农政策力度
机遇1:加大农业补贴效能,国家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将更加合理、规范!
机遇2:申请农业补贴资金流程可能会更加简化,而监督考核机制将更为严厉,那些纯粹为了套取国家补贴以及拿着补贴用在非农领域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
游客 2016-11-29 12:00
1个回答
游客 2016-11-29 12:00
应由使用单位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其他相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