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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申请人得具有装修'>苏州户籍;结婚后,夫妻双方均具有苏州市常住户籍。
2、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具有苏州常住户籍。
3、有苏州常住户籍的军人与烈士的配偶。
4、有苏州常住户籍的单亲家庭的子女。
5、其他由政府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游客 2016-10-13 12:00
2个回答
游客 2016-10-13 12:00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本息的能力;
2)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3)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额度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可贷额度按申请者所处地区而定。
游客 2016-10-13 12:00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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