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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苏州公积金贷款规定标准和国家标准差不多。具体可以到公积金中心咨询。
苏州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第七条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第八条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Yiao 2016-08-13 12:00
4个回答
yy130635 2016-08-13 12:00
1、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

2、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也就是说,市民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100万的改善型住房,首付可以少付20万。

3、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举个例子:办理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5年,需要缴纳担保费用为3375元,再减去公积金中心补贴的750元后,算下来需要缴纳2625元。而今后,担保费用将不再收取。专业人士分析,新政出台后,将帮助新就业的群体更快解决住房问题,也可以进一步减轻购房职工的首付压力,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
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yangchenglin110 2016-08-13 12:00
符合购房政策市民,首套房商业贷款,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房贷首付50%;
符合购房政策市民,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房货首付50%,可贷金额减少,房款高者有可能首付80%情况;
苏州但符合购房政策市民,首套房无论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不能申请房产贷款。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Robert_8637 2016-08-13 12:00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希望以上回答能让你满意,望采纳。
fly_9523 2016-08-13 12:00
你好,苏州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做调整:
1、2014年10月28日开始,市担保公司即已经停止了收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
2、在全力满足缴存职工首套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前提下,此次调整将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二套房购买包括在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范围内),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将进一步减轻购房职工的首期付款压力,更好地支持职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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