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施工装修是有时间规定的,白天作业时间为:8:00—12:00,14:30—18:00。
根据土地资源管理局[2001]48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应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当有业主和使用人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周一至周五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08:00,中午12:00时至14:30时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行为。尤其是在中考、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具体时间和区域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市民一旦遭遇装修扰民问题,可请求业主委员会依照业主公约进行处理,也可依法向有关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此之外,遭受生活噪音干扰,可以立即向当地的公安机关举报。
装修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及其它时间段施工,在不违反此管理规定时,允许进行非静音作业。如果装修单位需要在晚上进行施工,就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待管理处审批后方可施工。此外,装修单位施工时,必须取得《装修施工许可证》,且将其复印件粘贴在室内或门上。同时《装修申请表》必须已获管理处书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