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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赣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缴存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按首套房贷款标准执行;对已使用过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无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按首套房贷款标准执行。
刘清钦 2016-07-18 12:00
2个回答
游客 2016-07-18 12:00
赣州市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要求:
1.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2.共同申请贷款的,共同申请人须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用作抵押的住房的共有权人只能
为借款人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
3.申请人一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25万元,两人及两人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4.首套贷款最高金额为房屋成交价与房屋评估价低者的70%,购买二手房的房龄在10年以上或建筑面积
在60平方米以下的,不得高于评估价与成交价中较小值的60%;
沫雅逗逗 2016-07-18 12:00
赣州市公积金新政策并没有规定提款就不能贷款。
赣州市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内容: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住房贷款。
  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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