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河街,天府广场后面的体育馆对面,坐16路在人民中路下。
一)提取范围
①职工离退休;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③出国定居;
④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⑤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⑧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二)提取申请时间及提取额度
符合以上提取条件,即可申请提取。
①②③⑤⑥⑦⑧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④可提取申请截止上月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以百元为单位);
(三)提取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
③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单位统一办理职工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