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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
  1、1997年10月1日起,契税税率按4%执行。
  2、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暂减半征收契税,但购买别墅等高档住宅、非普通住房、商业用房屋、房屋受赠行为、交换行为等,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减至1%,90-140平的普通住房是1.5%。购买非普通或非首套,是3%。
  4、纳税人在新契税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前,购买房屋的,按照原政策执行。
  5、以公司名义买商品房,无论什么样的房子,都是3%的契税。
  契税的计税依据契税的计税依据归结起来有4种:
  一、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二、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装修'>北京成为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商品房契税计算时间
  《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1999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第八条明确指出: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具。
  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市财政局确定的其他凭证的当天。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的契税计算是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关于契税的计税价格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是成交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中包含的所有价款都属于计税依据范围。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中的组成部分,不应从中剔除,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
游客 2016-06-12 12:00
2个回答
迷离小贝 2016-06-12 12:00
2016商品房契税征收标准;
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是1%;90到144平方米的是1.5%;144平方米以上的是3%。
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性质的都是3%。
各地可调整,最高4%。希望可以帮到你
望采纳!
春秋笔法 2016-06-12 12:00
新房契税征收标准:
按照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
1、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非普通住宅或非首次购房 购房者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均为1%。
开发商缴纳的维修基金会因商品房是否配备电梯而有所不同。
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
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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