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qingluanll
2016-05-05 12:00
所需手续:
(1)落户申请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由民警用数字证书在网上查询核实,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名章或打印出信息加盖名章(网上查询不到信息的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3)产权人及随迁人员婚姻状况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
(5)契税证(集体土地自建房的需土地使用证),2012年1月1日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和《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
(6)参加房改的军产房、房改房、回迁房需提供相关手续;因继承等原因获得房屋所有权需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拍卖房需提供法院判决书;
(7)军人需提供军官证。
办理程序:公安派出所户籍内勤受理,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写出调查报告,所长批准,在20个工作日内审结上报分、县(市)局,分、县(市)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希望能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