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具体流程: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1-2个工作日);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1-2个工作日);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7日内);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1-2个工作日)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第一步 提交所需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
3. 收入证明(需盖公章)。
第二步 看房评估
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屋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
第三步 在银行面签合同
房屋评估后,还需要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第四步 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步 放款
抵押登记办理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