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纸施工合同:甲方:装修'>广州法诺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双赢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经营甲方“伊丽莎白”壁纸等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关系
1、本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市场主体,双方不存在任何投资、代理、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或乙方所开设的专卖店不具有代行甲方作出任何行为的权力或权利,也无权为甲方设立任何义务或负担。
2、乙方专卖店由乙方独立经营、管理,独立享有权利并独立承担义务、风险和责任,乙方经营本合同约定专卖店的行为系其自行独立之判断,乙方在经营专卖店过程中因其行为给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因其行为导致任何违法情形及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3、虽然甲方为乙方的经营运作提供业务指导,但此种指导的目的仅为维持“伊丽莎白”壁纸专卖店经营的统一性,甲方并不实际干预乙方的独立经营,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及自己的独立意志,享有独立完整的经营选择权和决策权,并对外独立开发客户。若甲方的业务指导与国家及当地法律法规规定有冲突的,乙方应完全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开展各项业务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基本条件
1、 乙方保证自己是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个人或实体,且具有订立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各项法律义务的有效经营资质和行为能力。
2、 乙方具备在本合同约定的专卖区域范围内推广、销售甲方产品品牌的各项设施、资金、人员及能力。
3、 乙方认同甲方的经营理念,自愿接受甲方的相关业务指导。
4、 乙方应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三条 专卖区域
1、甲方系“伊丽莎白”壁纸品牌所有人,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镇区域内开设“伊丽莎白”壁纸专卖店 间,由乙方在该区域内采购专卖甲方产品。
2、乙方专卖店具体地址为: ,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品牌推广费人民币 / 元。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前款指定区域内不再授予其它个人“伊丽莎白”壁纸经销专卖权。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在前款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
3、若乙方在本条第一款区域内需要增设“伊丽莎白”壁纸专卖店的,应向甲方递交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设立。
4、若乙方因业务扩展需要扩大专卖区域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设立。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60天内,甲乙双方应当就是否续约进行磋商。
第五条 店面装饰与配置
为维护“伊丽莎白”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乙方专卖店由甲方提供设计师进行指导店面设计、样品设计。装修物料费用及工程款等由乙方支付,甲方可提供装修指导,乙方应参照甲方设计图纸施工装修并根据甲方指示配置相关设施,但乙方所有装饰、装修、装潢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变更;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达成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九条 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在甲方收齐乙方支付的货物采购定金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JUMP_2875
2016-03-11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