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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游客 2016-03-11 12:00
1个回答
你如初夏 2016-03-11 12:00
1、如果与当地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户籍离开当地可以提取公积金。请本人携带好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户口簿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手续。如果是当地户籍,仅仅是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暂时不能提取,公积金帐户只能封存在原单位或转移到中心托管户,待落实新的就业单位后转至新单位后继续缴存。2、把公积金提出来,肯定不划算,建议还是转公积金的好。当地公积金转移至外省地,必须在转入地建立公积金帐户。首先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领取或上网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联系单》(一式两联)填妥个人基本信息及签名,请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意见并盖章。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储存卡、填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出联系单》和与当地单位解除合同证明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转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汇到外省市帐户。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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