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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装修'>温州购房补贴申请办理:
  首先须有相应的政策支持,没有政策支持没有申请的渠道与受理机关。比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房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补贴、参战老兵住房补贴、诚市居民危旧房改造住房补贴、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补贴等等。有了政策依据,施行文件中会有申报、审核、审批程序的,按程序申请即可。
Asome 2016-03-09 12:00
2个回答
一点留恋 2016-03-09 12:00
1、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后,在购房补贴资金发放窗口提出申请,填写驻马店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材料:驻马店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联),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留存原件),市、县两级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购买首套住房人提供,留存原件),契税完税凭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与户口本(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市房管部门核实购房人信息后,将按照补贴标准核定购房补贴金额。财政部门根据核定后的购房补贴金额,将购房补贴资金打入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项账户,由指定的商业银行凭驻马店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及时支付给购房人。
游客 2016-03-09 12:00
一、申请办理条件
购房人系2015年4月9日到2015年12月31日期间内,在温州市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单套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个人,且该住房在网签合同时属于购房人在温州市区唯一住房的,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以申请领取购房补贴。
二、办理地点
符合申领购房补贴的购房人提供材料及申请表按房屋所在行政区划向市房屋登记中心各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包括:温州市房屋登记中心(鹿城区范围)府东路561号办证大厅瓯海分中心,洲洋路2号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房屋登记中心窗口龙湾分中心,机场大道1659号(房管大楼)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经开区管委会审批中心房管窗口。
三、办理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
2、《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核对用)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对用)及复印件。
四、办理时限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取得契税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后3个月内向市房屋登记中心及各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补贴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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