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效期内的《装修'>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及《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原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建设(房管)局在其《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上盖章确认。区建设(房管)局审批后,申请家庭将相关材料提交到浣纱路179号杭州市租赁房建设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省中医院门诊大楼对面),审批后报送市房改办,市房改办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市房改办在《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对不符合条件的,市房改办出具取消廉租住房资格的行政决定书并注销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