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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一般一年分再次交纳:5月份交上半年;10月份交下半年的;
  2、依照房产原值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征收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缴纳的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一)从价计征的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二)从租计征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Asome 2016-03-03 12:00
2个回答
zcc528 2016-03-03 12:00
房产税在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交纳。对新建房屋,自建成验收次月份起征税。未验收而提前使用的房屋,应自使用次月份起征税。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区、县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凡财务上不是独立核算的单位,其房产税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外省市驻津单位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一律在本市所在区、县税务机关纳税。希望能帮助到你。
John_4347 2016-03-03 12:00
每年都是要按时申报缴纳的。逾期是要收滞纳金的。装修'>上海这边是每年的5月和10月分别申报缴纳上半年和下半年的税。但是可以在5月份一次缴纳全年的税,但是不允许等到10月缴纳全年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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