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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csfggfd 2016-02-24 12:00
2个回答
ZHOU_1929 2016-02-24 12:00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就可以了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四、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20%。
五、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六、能提供装修'>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七、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能帮到你
游客 2016-02-24 12:00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程序很简单但是要跑很多地方,所以要先把材料准备齐全再去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
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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