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⑦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上岗的。
其中符合②、③、④、⑦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只要你的户口不在装修'>重庆本地,凭单位离职证明本人身份证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凭证即可到提取,具体事宜建议你拨打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