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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积金中心贷款的职工只需填报《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即办理转账业务登记,经审核同意后,便可以将公积金自动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再也不用排队等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了。登记成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20日,中心便会将核定提取金额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两天内就可以到账了。当然可能你所以地的地方有偏差,你最好还是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问下,或打装修'>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游客 2015-12-20 12:00
2个回答
xediao 2015-12-20 12:00
南京市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账户中的金额要足13个月的总额
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单位最好在每月扣款日前缴存公积金,则不会扣除,一直这到满足条件了才会扣除,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不然,即每月缴存金额*13,
游客 2015-12-20 12:00
前往贷款银行领取《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可在www.njgjj.com网站上下载该协议书——贷款职工办理贷款时,已办理贷款的职工于2005年3月1日后携带有关材料前往贷款银行与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贷款银行对申请委托支取还贷业务的职工提供的资料以及协议书填写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由银行按规定进行委托支取还贷操作——为确保次月贷款的正常归还,贷款职工于还贷扣款成功后30日内,前往贷款银行领取新的《还款计划书》;对当年还贷后贷款本息已结清的贷款职工,可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有关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其他相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