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采购合同 购买方(甲方): 出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并提供相应产品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 2、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 十二个月
,在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其他质量要求:
第二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