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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大米多多 2015-12-07 12:00
2个回答
daling 2015-12-07 12:00
您好,有以下条件: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游客 2015-12-07 12:00
兖州经济适用房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兖州城区户口或虽不具备兖州城区户口,但持有兖州区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以办理日期为准),且实际居住两年以上(含两年)的;
3.与兖州区用人单位签订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4.已参加兖州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并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5.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30055元);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兖州区内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5平方米;
7.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上级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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