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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成都市住房贷款政策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七月上 2015-11-26 12:00
2个回答
94镒钵 2015-11-26 12:00
一、调整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倍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缴存余额在一万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对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成,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
  三、停止向借款人收取期房阶段性担保费
  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不再向借款人收取。
  四、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0
  六、成都籍职工回蓉购房可办理异地贷款
  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游客 2015-11-26 12:00
一、在一定时期内临时上浮贷款最高额度
对在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购房(新建商品房以房管系统登记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以契税完税凭证日期为准)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每户40万元,再上浮50%。取消90平方米以下及以上对贷款最高额度的区分,取消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限制,但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对在2015年6月30日前(含)购房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执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单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不足15万元按15万元计算,双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不足25万元按25万元计算。
二、推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业务
本省行政区域内,就业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舟山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舟山市辖区内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
三、试行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
根据目前公积金资金实际情况,市中心及各分中心在存贷比高于85%时,可试行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贴息支出在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贴息规模由市中心及各分中心根据相关测算确定。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法按申请人及配偶等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确定,余额按贷款申请前6个月的平均余额,倍数暂定为15倍。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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