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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交易双方签订《装修'>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后,买方向公积中心委托的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第二步,贷款审批完成后,买卖双方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第三步,交易过户完成后,贷款银行审核相关资料,公积金中心确认相关信息,发放贷款;
第四步,贷款资金划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管理。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游客 2015-10-26 12:00
2个回答
游客 2015-10-26 12:00
市管公积金流程
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 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3. 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4. 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5. 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6. 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市管公积金所需资料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公积金对账单、如外地户口需提供暂住证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本 所需费用:评估费、担保费、贷款服务费
申请条件
1.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 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提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条件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应同时满足;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提前。
游客 2015-10-26 12:00
流程如下
①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②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③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进行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④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⑤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
⑥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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