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楼市新政
(据现代金报)5月13日,浙江省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总的精神,坚持贯彻国务院新“国十条”。以下几条在《意见》中,令购房者及业内印象深刻。
1.从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意见》提出,家庭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从紧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按照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执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2.浙江非普通住房购买不足5年,对外销售将全额征收营业税。
3.整顿市场秩序。开发商“坐地起价”、房产中介“炒卖房号”等行为,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炒卖房号,不得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