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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绿化施工合同 甲方:西乡县沙河镇枣园村委会 乙方:西乡县城南花木盆景园 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经村委会、监委会和群众代表根据“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同意将我村庭院绿化建设项目通过议标的形式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枣园村庭院绿化工程 二、工程范围:枣园村国道两侧居民点 三、承包方式及实施办法: 1承包方式:采用大包干,及包工,包栽活养护,乙方根据双方缺认的工程量总价控制范围和植物品种。 2、工程需缴纳的税款已含在工程造价内,由乙方缴纳。 3、实施办法: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组织建设施工,但可在保证整体效果,不增加工程造价的前提下以本地树种为主进行变更调整,变更部分应有记载并告知甲方,以备待验。如甲方在施工或对工程质量有质疑时,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更换。如果设计变更或甲方变动,引起工程量变化及造价发生变化,变更部分费用甲方应予承担。 四、工程造价 经双方协商本工程造价以双方认定的单价,以实际验收的种植数量计算工程总造价。工程总造价为:叁拾玖万捌仟元整(¥398000元)。

五、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和设计技术要求说明书;严格根据国家有关绿化工程实施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做好场地平整,地形改造,垃圾清理等基础工作。提供的绿化苗木应品种明确,株形完整,姿态美观,无病虫害,植物间组合搭配应协调合理,所有苗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栽植。 2、验收标准:本项目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绿化行业验收标准,初验时乔灌木成活率不低于80%,地坡、草坪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对死亡苗木及时更换,本项目保活养护期为一年。养护期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质养护期满后双方应及时交接,验收标准为乔灌木成活率10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95%,无死亡及病虫害等。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1)、提供栽植施工区域,清除有影响的障碍物。(2)、提供平整、回填造型所需要的土源。(3)、提供水电路三通。(4)、及时组织验收和办理交接手续。 2、乙方责任:(1)、按照行业规范组织施工。(2)、承担栽植期间的水电费。(3)、承担施工期间的养护全部费用。(4)、承担施工及养护期安全事宜。 七、工程工期及验收 1、根据工程进度及甲方安排,在 年 月 日之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竣工验收:(1)竣工验收按相关程序办理。(2)乙方在竣工后申请甲方给予工程验收。 八、付款方式:本工程施工结束后按工程总价款付90%,一年养护期满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余款。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双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西乡县沙河镇枣园村委会 乙方:西乡县花木盆景园 负责人: 负责人: 中证单位:沙河镇人民政府 镇长: 二〇一 年 月 日
游客 2015-09-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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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15-09-15 12:00
范本: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装修'>北京滴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
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
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
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
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
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
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
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
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
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
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
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
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
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
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
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
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
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
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
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
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
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
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北京滴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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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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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15-09-15 12:00
庭院绿化施工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3.预定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二条 施工范围1.施工范围: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第三条 施工方式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第四条 工期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______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2)不可抗力因素。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3.苗木成活率达到______%。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2.结算方式:(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_%;(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_%;(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______%。(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______%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______支付。第七条 保养期1.苗木保养期为______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______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条 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____________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______方承担)。(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2.乙方义务(1)委派现场代表_____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第九条 违约责任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条 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1.因解除而终止(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条款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 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其他相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