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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6、其他。
aGain827 2015-09-1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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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15-09-13 12:00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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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造价 万元 结构类型 层数 建造面积 平方米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总承包单位 承建单位 监理单位 报监日期 核验日期 质量保证资料 电梯准用证 观感质量评分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核定等级 分部工程名称 质量核定等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 层面工程 主体工程 给排水工程 地面与楼地面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门窗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装饰工程 电梯安装工程 共 10 分部,其中优良 分部,优良率为 % 施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说明 监督核定质量等级 监督员 监督站盖章 站长或技术人员 发出日期 二零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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