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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最近哪位了解过?

张宾实 更新时间:2015-09-1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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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1、借款人必须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借款人在申请贷款之日前必须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欠缴3个月(含)以上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待其单位足额补缴主后方可受理。
2、购买期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2年;购买现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1年;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审批之日不超过1年。
3、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装修'>常德市目前是认贷不认房)。
4、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或原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已结清。
6、借款人同意选择本中心规定的偿还、担保方式。
7、外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调入常德市行政区域后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
夏天 2015-09-12 12:00
2个回答
游客 2015-09-12 12:00
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分别发布通知,对原有的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和原有的政策比起来,家庭贷款额度从最高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两成。另外一个比较大的调整是,从今年11月1日起,调整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确定方式,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这样的调整,除了参照“贷款权利和缴存义务对等原则”,还对中低收入家庭长期缴存但月缴存额较少的购房者给予倾斜。
这次省市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基本上同步,而且差别不大。比如自4月3日起,放宽贷款申请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两成。
在租房提取政策上,省市公积金也是步调一致,简化了提取手续。自4月3日起,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凭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无房证明,按每人每月500元限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每年提取一次。而之前,对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有更多的条件,比如需要提供之前一年的租赁合同、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等。虽然每月500元并不算多,但是对于刚就业的大学生来说,仍然可以缓解部分生活开支问题。
游客 2015-09-12 12:00
自2015年11月1日起,个人贷款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月的一定倍数确定”。其中,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度余额为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目前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按15倍确定。个人贷款的上限为50万元,夫妻共同贷款的上限调整为100万。 而现行的政策是,月缴存额148元(含)-530元,可贷额度15万元;530元(含)-1274元,可贷额度30万元;1274元(含)以上,可贷额度50万元。职工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可贷款额度分别计算后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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