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行为,根据《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要点如下:
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检验批、各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有关质量责任主体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出具建筑节能工程分部质量验收报告,设计单位应出具建筑节能工程检查合格报告,监理单位应出具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相关技术资料齐全,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节能工程全部施工完毕。
三、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应对下列资料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应纳入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归档:
1、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
2、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查验收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试验报告等;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
5、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测记录;
6、建筑外窗气密性检测报告;
7、保温隔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复检报告或质量证明文件;
8、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的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能复检报告;
9、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绝缘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复检报告;
10、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绝缘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复检报告或质量证明文件;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报告;
11、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电缆、电线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复检报告、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12、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13、建筑节能工程能效检测检验报告;
14、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论;
15、其他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重要技术资料等。
四、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验收范围、施工完成工作量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2、实体质量、观感质量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规定是否相符;
3、住宅工程的节能指标与公示内容是否相符。
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监督,应重点监督验收组织、验收程序和验收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记录有关质量责任主体对下列内容的评价:
1、施工完成工作量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情况是否相符;
2、节能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真实性;
3、节能工程的实体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
六、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其相关技术资料应立卷整理成册,并及时归档。
aGain827
2015-08-31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