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时比装修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怎么写?

华合美 更新时间:2015-08-22 12:00
补充:

我来回答
置顶回答
建筑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方法及范例;一、表的名称及编号;检验批验收表为GB50300—2001附录D.0;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检验批表的编号按全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的分部工;其顺序号见GB50300—2001附录B,表B.;第7、8位数字是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的顺序号;还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子分部工程中有些项目可能在两;
建筑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方法及范例

一、 表的名称及编号

检验批验收表为GB50300—2001 附录D.0.1。

检验批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表的名称应在制订专用表格时就印好,前边的印上分项工程的名称。表的名称下边注上 “质量验收规范的编号”。

检验批表的编号按全部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系列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统一为8 位数的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 6 位数字均印在表上,后留两个“□”,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其编号规则为: 前边二个数字是分部工程的代码,01—09。地基与基础为01,主体结构为02,建筑装饰装修为03,建筑屋面为0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为05,建筑电气为06,智能建筑为07,通风与空调为08,电梯为09。 第3、4 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的代码。 第5、6 位数字是分项工程的代码。

其顺序号见 GB50300—2001 附录 B,表 B.0.1,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第 7、8 位数字是各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的顺序号。由于在大量高层或超高层建筑中,同一个分项工程会有很多检验批的数量,故留了2 位数的空位置。 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土方开挖分项工程,其检验批表的编号为010101□□,第一检验批为010101□0□1 。

还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子分部工程中有些项目可能在两个分部工程中出现。这就要在同一个表上编2 个分部工程及相应子分部工程的编号:如钢筋分项工程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中都有,钢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表编号为:010602□ □、020102□□

有些分项工程可能在几个子分部工程中出现,这就应在同一个检验批表上编几个子分部工程及子分部工程的编号。如建筑电气的接地装置安装,在室外电气、变配电室、备用和不同断电源安装及防雷接地安装等子分部工程中都有
4 行编号中的第5、6 位数字的分别是:第一行09 是室外电气子分部工程的第 9 个分项工程,第二行的 06 是变配电室子分部的第6 个分项工程,其余类推。

另外,有些规范的分项工程,在验收时也将其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检验批来验收。如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混凝土分项工程,分为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2 个检验批来验收。又如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中的基层分项工程,其中有几种不同的检验批。故在其表名下加标罗马数字(Ⅰ)、(Ⅱ)、(Ⅲ)……。

二、表头部分的编写

1、检验批表编号的填写:在 2 个方框内填写检验批序号。如为第11 个检验批则填为□1 □1 。

2、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按合同文件上的单位工程名称填写,子单位工程标出该部分的位置。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按验收规范划定的分部(子分部)名称填写。验收部位是指一个分项工程中的验收的那个检验批的抽样范围,要标注清楚,如“一层墙”。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的全称,与合同上公章各称相一致。项目经理填写合同书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在装饰、安装分部工程施工中,有分包单位时,也应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应是合同中指定的项目负责人。这些人员由填表人填写不要本人签字,只是标明他是项目负责人。 3、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由于验收规范只列出验收质量指标,其工艺等只提出一个原则要求,具体的操作工艺就靠企业标准了,可以将一些协会标准、施工指南、施工手册等转化为企业标准。只有按照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企业标准来操作,才能保证国家验收规范的实施,填写表时要将施工工程中使用的主要的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及地方性标准图集名称及编号填写上。

三、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栏

由于表格的地方小,不能将多数指标全部内容填写下,所以,只将质量指标归纳、简化描述或题目及条文号填写上,作为检查内容提示,以便查对验收规范的原文。验收资料的填写,应依据现场检查结果和实测数据,表格规定栏及背面不全文抄录也规避了“编造”资料的情况。

四、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填写方法分以下几种情况,判定是否验收均按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判定。 1、 对定量项目直接填写检查的数据,多于10 处时填写 “共查多少处,最大值和最小值”。 最小值:个别部位可能为负值,如:柱截面要求 +8 -5 2、对定性项目,当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 的方法标注;当不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的方法标注。

3、有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的检验批,按规定制取试件后,可填写试件留置日期,待试件试验报告出来后,对检验批进行判定,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进行强度评定及验收。

4、对既有定性又有定量的项目,各个子项目质量均符合规范规定时,采用打“√”来标注;否则采用打“×”的方法标注。无此项内容的打“/”来标注。

5、对一般项目合格点有要求的项目,应是其中带有数据的定量项目;定性项目应符合标准 。定量项目其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 80%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 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栏的填写,有数据的项目,将实际测量的数值填入格内,超企业标准的数字,而没有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将其圈住;对超过国家验收规范的用“△”圈住。

6、施工单位必须有完整的企业标准,检验批合格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如: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施工工艺标准、隐蔽记录、

自检记录等。

五、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应逐项进行验收。对符合验收规范的项目,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对不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便应做标记。

六、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后,应注明“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专业工长(施工员)和施工班、组长栏目由本人签字,以示承担责任。专业质量检查员代表企业逐项检查,将表填写并写清楚结果,签字后,交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验收。

七、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待试验报告出来后判定,其余项目已全部验收合格。注明“同意验收”。同意验收:包括合格、符合要求、优质及让步验收(即GB50300-2001 第5.0.6 条),范围更广。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游客 2015-08-22 12:00
2个回答
爱兔名人 2015-08-22 12:00
亲,屋面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认真进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及时做好隐蔽验
收记录。屋面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2.密封防水处理部位。
3.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细部做法。
4.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宽度和附加层。
5.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设置的隔离层。
游客 2015-08-22 12:00
(一)检验批质量验收
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
1.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因此,主控项目的验收必须从严要求,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称为一般项目。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1.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1.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9个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是以检验批的施工质量为基本验收单元。检验批质量不合格可能是由于使用的材料不合格,或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或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等原因所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其处理方法有:
1.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2.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应通过验收;
3.当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5.通过返修或加固后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其他相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