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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
  除每月扣款日、会计记账日(即7、8、17、18、27、28日,遇节假日顺延)外,借款人可到受理贷款的市管理中心管理处申请办理。
  2、签字确认
  借款人填写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款申请表》、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补充合同》。若该房屋存在共有产权人,需共有产权人在补充合同上签字确认。贷款登记柜员核对无误后,进行现金缴款单打印,同时打印还款信息表,以便告知借款人部分还款调整后的月还款额。
  3、银行交款
  借款人持《现金缴款单》到指定银行将还款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并于当日持银行回单到贷款的会计柜台办理记账手续,会计岗根据《提前部分还款申请表》、现金交款单记账完毕,打印《个人贷款还款结算凭单》一式两联,一联盖章后给借款人。
  4、记账
  会计人员凭交款回单记账后,部分还款手续办结。
  5、还贷
  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款后,按调整后的期还款额还款。
aGain827 2015-08-21 12:00
1个回答
John_4347 2015-08-21 12:00
1、购房贷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由中心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贷款人持《提前还款申请》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2、申请提前还款人在受托银行结清贷款,持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单交信贷科,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信贷科人员须在《提前还款申请表》存根栏上注明该购房贷款人已结清贷款并签名。3、提前还款人持信贷科签署意见的还款结清单到担保公司办理解除抵押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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