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1):值班主任窗口。负责开发、拆迁和行政审批业务综合咨询。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投诉举报。 窗口(2):工程报建、施工许可窗口。受理工程报建备案和《施工许可证》核准。: 窗口(3):招标投标合同备案窗口。受理招标投标过程中: (a)招标方式核准;(b)招标人资格核准;(c)招标文件备案;(d)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受理施工合同、监理等中介合同的备案。 窗口(4):外地进郑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窗口(5):企业资质窗口。受理新成立的勘察设计企业、 建筑业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监理等中介咨询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核。 窗口(6):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窗口。受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备案,受理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窗口(7):暂未开展。 窗口(8):建材备案,墙材、散装水泥退费,核费稽核。 窗口(9):核费 (a)、社会保险费 (b)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窗口(10):物价核费窗口:受理价格调节基金费用核准。 窗口(11):印花税征收窗口:受理建设工程印花税征收。 窗口(12):联合收费窗口。收取工程建设二项行政事业性费用。收取价格调节基金(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