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历史原因,社区办公用房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现在仍有超过半数的居委会在简易房或违章房中办公。9处办公房中,有3处固定房、1处钢板房、5处违章房;面积最大的38平方米,最小的仅13平方米。这种状况与当前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和创建精品社区、温馨社区的要求极不相称,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
最近,通过调查了解,在93年和98年的两次机构改革中,区政府将原郓城北路街道办事处(现八大峡街道办事处)和原云南路街道办事处(现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在云南路辖区内的8处房屋使用权划归为新设立的街道办事处。目前这些房屋或出租、或闲置。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请求区政府将珠海路街道办事处、八大峡街道办事处在云南路辖区内的房屋调剂给我们街道,用于改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条件,促进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