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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游客 2015-07-23 12:00
2个回答
游客 2015-07-23 12:00
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按现行土地管理法一般是每亩6万的补偿标准现在国务院修改了征地补偿标准主要是提高补偿至少是10倍也就是60万每亩这是至少的吧!这届政府下台前肯定会把这事办完的所以很快了!
游客 2015-07-23 12:00
一、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的“新”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方式更加合理。改变了以往按被征耕地具体地块的年产值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的方式。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是综合考虑一定区域内农用地的年产值来测算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一定区片范围内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测算的征地补偿标准。
2.补偿标准提高20%~30%。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比原来的征地补偿标准提高20%到30%,特别低的地方,甚至提高了一倍以上。《通知》明确,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3.体现同地同价的原则。强调在同一区域或区片范围内,征地补偿应执行同一标准。
二、补偿费用的落实上的新举措:
1.要求建设项目将征地补偿费足额列入项目投资概算。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足额列入项目概算。
2.推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里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用地经依法批准后,根据批准情况对预存的征地补偿款及时核算,多退少补。
3.征地补偿费直接补给农民个人。征地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再通过乡、村等环节支付,防止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
4.健全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
三、对征地实施前后的监管的规定:
1.前期审查,用地报批中严格把关。对征地的程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层层把关,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用地审查报批。
2.后期监管,健全征地批后实施反馈制度。用地批准后,要求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征地批后实施完成情况,包括实施征地范围和规模、履行征地批后程序、征地补偿费用到位、被征地农民安置及社会保障落实等情况,通过在线报送系统及时报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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