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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地产两证俱全的大产权房于2009年被政府拆迂后,我将该赔偿款尽数购卖了房地产两证也俱全的城中村的“小产权”的二手房。 双方签订了若干详尽的买卖手续。双方签订了若干详尽的买卖手续包括付款清单,原始的房地两证的移交,永不反悔保证书,产权委托书,社区见证书,具有卖方所有人身份证形色复印件及手印的保证书,卖方夫妇加手印的结婚证复印件等十多项书面证据以及购房前有法院加盖大印的法院院长承诺协调两证过户的承诺以及相关副市长和住建局局长的亲笔批示。 可是至今历时已有两年,该房屋买卖的两证过户手续尚未获准办理。
游客 2015-07-19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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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15-07-19 12:00
一般一平米2000元左右,购买有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
“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四)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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