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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2 、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打印《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承诺时限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 、在承诺期限内,土地权属文件、建筑放线报告、施工图、消防、人防等审查均已通过的,依法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及加盖骑缝章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份。

所需材料: 申请材料(尽量提供原件,若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持原件验证并在复印的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同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两页以上加盖骑缝章)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窗口、规划所索取或网上下载)。
2、法人证明及委托书原件1份;
3、国土权属文件复印件1份
(1) 出让土地 :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划拨土地 : 提供国有土地划拔文件;
4、计划批准文件原件1份;
5、规划局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原件3份;
6 、加盖双流县建设局施工图审查备案章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原件1份 ;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
8、县测绘队出具的建筑坐标放线成果资料原件2份;
9、人防手续完结单原件1份;
10、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游客 2015-07-12 12:00
2个回答
游客 2015-07-12 12:00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LIERNV 2015-07-12 12:00
办理规划许可证流程如下:

根据规定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单位属于非法用地,这样的房屋是不合法的,是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的。对于开发商来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合法建房的有效凭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装修'>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其他相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