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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 货币资金的主要控制制度   一、授权批准及岗位分工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的授权批准制度
  货币资金的授权批准制度要求:
  1.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2.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3.对于重要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4.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二)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
  岗位分工的前提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货币资金岗位分工制度设计的宗旨是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既包括企业财会部门内部的出纳岗位与会计岗位的分工,也包括与货币资金运行有关的业务岗位分工和货币资金审批的领导岗位分工等。因此,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是溶于企业各级领导的岗位分工、各业务部门的岗位分工、各管理职能部门的岗位分工和财会部门内部的出纳岗位与会计岗位分工等一系列岗位责任制度中的。货币资金的岗位分工制度要求建立出纳人员、审批的领导、专用印章保管人员、会计人员、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及货币资金清查人员的责任制度。
  在这一系列岗位责任制度中,涉及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
  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不允许其他人员接触。其目的是保证责任到人,使货币资金收付、保管的权责清晰,防止由越权、串岗等行为的发生而引发的一种责任多人承担,而谁也有理由不承担的现象,让出纳人员切实承担起货币资金安全的责任。
2.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
  由出纳的岗位责任所决定,出纳人员在收付货币资金的同时,应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如果有授权还可同时编制记账凭证,这是为便于工作和提高工作效率。由总分类账控制日记账和明细账的功能所决定,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和保管。否则,出纳人员工作中发生的错误、舞弊就无法被及时发现,总账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控制作用。
  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
  一般而言,每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货币资金发生增、减(借、贷)变动,另一方面会使相对应的非货币资金账户发生相应金额的反方向(贷、借)变动。这正是复式记账法中账户对应关系的内涵。利用复式记账法中的这种账户对应关系可以清楚地看出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可以从非货币资金账户的一个侧面监督货币资金的收付是否正确,如果出纳人员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就失去了这种监督,就有可能掩盖出纳人员的舞弊行为。
  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
  出纳人员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执行者,其执行依据是经济业务发生的证据(原始凭证)和有被授权的领导批准。这是对货币资金收支实施的两项监督,如果审批人员与执行人员合一,自然就失去了一项监督,就会给舞弊创造条件。
 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人兼管。
  控制货币资金支出的每一个专用印章代表着一道控制程序,再加上业务经手、各级被授权领导的批准、出纳的审核职责等,这多重控制构成了货币资金的监管防线。如果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付的专用印章由一人兼管(往往是出纳人员),有几道防线就会形同虚设。设想一下,如果出纳人员同时兼管几枚印章,一定会方便货币资金的支付,可谓是“一站式”服务。但同时意味着出纳员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人,因为他想拿走多少钱,只有企业有,他又想拿,那就是举手之劳了。
  6.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
  按设计岗位职责的一般规定,出纳人员负责货币资金的收付,稽核人员负责会计、出纳业务的稽核,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这是三个典型的不相容职务。如果三者不相分离,那么出纳人员的舞弊就不能在稽核中发现,如果被怀疑有作弊行为,他最后的一招就是篡改、销毁原始记录。从这个角度看,稽核岗位和会计档案保管岗位是对出纳岗位的制约与监督。7.出纳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出纳人员就是货币资金的保管员,他和仓库保管员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定要说彼此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一个管钱一个管物。那么财产清查中仓库保管员能够自己盘点吗?现金的清查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与此有什么不同?所以,一定要有专门的清查盘点人员负责对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银行存款乃至其他货币资金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清查盘点。
   二、货币资金收入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收入的控制程序
  企业的货币资金收入主要两种情形:一种是来源于当期的营业收入和收回以前各期的应收款项;另一种是不经常发生的货币资金收入,如:借款、发行债券、收回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一般而言,因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出售原材料等营业收入是货币资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业务运行也最为复杂。对这些营业收入,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经营业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货币资金收入控制程序,以便于各职能部分相互协调,共同遵守。一般企业货币资金收入的控制程序如图5-1所示。
  对于营业收入以外的货币资金收入,如对借款、发行债券、收回对外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出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收取租金、押金、赔款等,也同样应建立严格的控制程序,保证收入的货币资金安全、完整。
  (二)货币资金收入的其他控制制度
  企业除了制定货币资金收入的控制程序外,还必须对与货币资金收入相关的方面进行控制。主要有:
  1.严格控制收款日期和收款金额,保证应得的收入及时收取,不缺不漏并及时送存银行。
  2.所有收款收据和发票都必须连续编号,并建立一套严格详细的领用和回收制度。
  3.建立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收入的防伪检验制度。三、货币资金支出的控制制度
  (一)货币资金支出的控制程序
  企业的货币资金支出业务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有对外支付进货款、有关费用、上缴税金、还款和对内支付工资等有关劳务费用等业务事项。其支付方式主要有现金支出和银行转账支出两种方式,无论是现金支出还是通过银行转账支出,都必须根据企业支付业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货币资金支出控制程序,以便于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共同遵守。
  货币资金支出的控制程序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1.支付申请
  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
  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包括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是否超出预算范围或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一般企业最主要、最经常、也是运行环节最复杂的货币资金支出是物资采购,其具体控制程序如图5-2所示。
  以上程序既适用于对外支付的货款、费用,也同样适用于对内支付的工资、奖金和职工报销费用等。
空小漫0 2015-07-12 12:00
1个回答
OK 2015-07-12 1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审批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审批权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审批,包括职务性授权、制度性授权和临 时性授权。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规范企业资金、采购、存货、销售、固定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筹资、预算、成本费用、担保、合同协议、财务报告 编制与披露及其他业务审批授权。 第二章 权限分配; 第五条:企业经理办公会议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企业经理是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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