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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认购协议书有约定,按协议约定执行。如无约定,按定金处理,定金不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金)
rabbit1992 2015-07-04 12:00
2个回答
游客 2015-07-04 12:00
实际损失的30%以内。

因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计实际损失,所以可以适当多约定些违约金,待进入诉讼程序后再调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9〕5号)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就规定:“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司法解释对约定违约金过高、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情形也规定了具体可参照的标准。

*注意:
合同问题非常复杂,改动一个标点附后都可以让你人才两空。所以,遇到合同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如擅自处理,后果自负。
zjh1994 2015-07-04 12:00
1、未付款的日得百分之二。也就是30万贷款2、买房违约,总房价20%3、买房违约,卖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但也可以不解除4、贷款放款最后时间,你不算违约。若在购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办理时间内,你的贷款未审批通过,那算你违约,时间按约定最后时间开始算,知道你办理通过或者现金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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