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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契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常弘深 更新时间:2015-07-0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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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滞纳金的计算,首先要计算出应纳税额,即房产总价乘以适用税率:1997年10月1日起买卖商品房的,适用税率3%;1999年8月1日起,凡个人购买自用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凡是发生滞纳税款所属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应按照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税款所属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统一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滞纳金。
xediao 2015-07-04 12:00
1个回答
游客 2015-07-04 12:00
契税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的确定
1 .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2 .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契税滞纳金适用的比例
根据国税发[2001] 110 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执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 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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