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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首先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进行协商,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不成一致,无法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则要进行行政裁决。裁决时,需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根据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按照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说得直白一点就是按照同地段新开盘的商品房的价格确定,同时如果是商用房,补偿会更高(加上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和装修费)。当然,拆迁补偿协议,从本质上属于民事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优先。也就是可以不评估,双方都接受即可签订协议。
蜻蜓 2015-06-18 12:00
1个回答
游客 2015-06-18 12:00
差价只需交一半。被拆迁房屋不足 25平方米的,按25平方米计算;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按45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拆迁人按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50%支付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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