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今时比装修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土地管理新政策做了哪些方面的调整?

雷曼丽 更新时间:2015-06-10 12:00
补充:

我来回答
置顶回答
  土地管理新政策做的调整

  变化一公平补偿,删除按土地原有用途 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些规定现在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问题.为此,草案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内容,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Air_2767 2015-06-10 12:00
3个回答
游客 2015-06-10 12:00
1、配合“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土地调控政策;
2、国土资发[2012]132号、国土资发[2012]77号、国土资发[2012]2号、国办[2011]20号、国土资发[2012]74号、国土资发[2012]98号文件解读;
3、土地供给的改革与创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
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修订、最新行业用地节约集约制度;
5、《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和土地一级开发相关管理政策分析;
6、典型产业用地差别化管理与房地产政策分析。
爱兔名人 2015-06-10 12:00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生产关系经历了四次变革或调整,这些变革或调整对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产生了不同影响,现归纳如下:
一. 土地改革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原因: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
特点:采取经济上保护富农、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
核心内容:变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结果: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工业化开辟道路。
二. 农业合作化
1953年,国家开始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选,从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由低级向高级发展。1955年,政府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步伐,全国掀起农业合作化高潮。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原因:小农经济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核心内容:将土地等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公有制,实行集体经营。
结果: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力。
三. 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党轻率地发动了人民公社化运动,认为这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最好的组织形式。
原因:主观认为农业合作化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越能促进经济发展。核心内容:提高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片面强调“一大二公”,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
结果:严重挫伤了生产者的积级性,给社会主义建设带来严重困难。
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全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废除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旧体制。
原因:党中央正确总结了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经验教训,作出了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
核心内容:在农村坚持土地公有制,改变经营管理方式,实行分户经营,自负盈亏。
结果: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浅筱筱文 2015-06-10 12:00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起草了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是对相关问题的释疑:
  一、“长久不变”何解?
  三中全会之前,外界曾希望能够在农民土地产权问题上有所突破,而在《决定》公布之后,外界则多将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作为《决定》的亮点。
  关于土地所有制问题,《宪法》已经明确: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而土地流转也并非此次三中全会的新意。事实上土地流转随着土地承包制度的确立就已经开始了。中共中央1984年一号文件就已经提出,农民可以把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转让,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
  此后1993年的中共中央1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允许农民在土地承包期内流转土地,包括转包、出租、置换、转让、土地股份合作等五种流转的形式,“农民一直在流转,现在只是在重申”.
  此次《决定》最大的亮点在于赋予农民更充分、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决定》中的表述为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对于“长久不变”的含义,这次执政党向立法机关提出来要把农民承包期从30年再扩展为长久不变,具体怎么写,由人大定,肯定比30年更长。
  要确保时间越长,产权越清晰,现在职能部门正在研究推进承包地的确权、登记、颁证,以及建立对农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机制。
  二、农地出租、入股将出台细则
  对于此前在征地过程中出现的农村集体分配不公、地方政府与企业强征农民土地等问题,《决定》最基本的政策指向就是对土地的管理更严格更规范了。
  《决定》提出,要坚持两个最严格的制度,第一个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第二个是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而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征地的乱象部分源于法律条文的漏洞。《宪法》规定,国家可以依法征收土地用于社会公共利益。
  问题在于无法准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边界,2004年国务院曾经要求组织专家研究,拟定公益性目录作为政府征地依据,但最后无法出台。据了解,即使美国、加拿大这些国家也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目录,而在此后的土地管理法中征地的范围和政府的权力被进一步扩大。
  此次《决定》提出缩小征地范围,有一部分建设用地可以不征,“城市规划圈以外,非公益性的项目如果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规划可以不征,让农民和开发商谈判,农民可以用土地入股或者出租。”
  这涉及到相关土地管理法规的调整和修改,需要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这套细则。土地管理法的有关内容也需要修改,征地制度的改革实际上已经纳入议事日程,涉及的面很广,会渐进地往前走。
  三、财政补贴仍有空间
  尽管2008年中央政府提供给农民的四项补贴已经达到1028亿元的水平,国家对于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而在WTO的框架下财政补贴仍然有空间。
  除了经营承包权不够稳定之外,市场风险就像农业面临的第二大挑战。而出路在于发展农民专业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
  农民缺乏面向市场、外向型的经营性组织。2007年1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实施,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享受税收等政策优惠。如果财政金融支持更丰富,对农民吸引力更大。
  中国从2006年在废除农业税的同时初步建立了农业补贴体系,主要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大型农机具补贴以及农资综合补贴四项。
  2008年这四项补贴的总额超过1000亿元,《决定》中提出“逐年大幅提高补贴水平”,预计明年补贴金额将有大幅提高。
  根据WTO相关规定,以上四项补贴属于限制类的“黄箱政策”,即能够直接影响农产品成本的补贴。中国加入WTO时承诺这类补贴不超过农业生产总值的8.5%,根据专家们测算,我们现在的补贴水平只占农业总产值的3%,还有5.5%的补贴空间。据此测算,至少还有1885亿元的补贴空间。
  而对于不受限制的“绿箱政策”,即不影响农产品成本和贸易价格关系的相关补贴则补贴空间更大。
其他相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