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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噪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由此可见,你反映的这类噪声其管理部门应当是公安机关
风花雪悦 2015-05-31 12:00
2个回答
萌兔成员 2015-05-31 12:00
投诉有理有据。小编以厦门为例。到厦门第一门户:厦门网。进入厦门互动投诉:有话要说。将你的情况投诉给记者是最好的方法。投诉后,就可以开始拨打当地的城管电话。一定要精确到区。投诉内容就是商业高音扰民。如果对方说不是休息时间,你就说法律禁止,且已向记者反映。
红颜 2015-05-31 12:00
要看是什么噪音了。管理施工噪声(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夜间(晚22时至次日6时)施工)。这种噪声属当地行政区的环保局管。可以拨打12369进行投诉,如果是店子里的,那就找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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