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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来的房子所有的土地性质为出让的话,要看看剩余的年限,在剩余的年限之内就不必缴纳土地出让金,因为住宅一次就缴纳70年的。
如果原来的土地性质为划拨,比如经济适用房或者房改房,那么再次交易的时候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了,这钱应该买方缴纳。
土地出让金缓交分期付款不是行的。
John_4347 2015-01-20 12:00
2个回答
橙橙橙子 2015-01-20 12:00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第四条规定:“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出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套型面积及比例、定金、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竣工时间及具体认定标准、违约责任处理。”该文件是国土资源部对分期付款作出的新规定,全国适用。同时建议你在查询当地有没有根据此文件作出更详细的规定,以便解决你的问题。
LUOXIHONG 2015-01-20 12:00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按全额成交价格一次性征收契税。变卖抵押的土地、房屋按变卖价或者拍卖价作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为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属于特殊的转移形式,不需要支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在计算计税依据时参照市场上同类土地、房屋的价格计算征税。
(3)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以无形资产方式、获奖方式获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4)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计税依据,为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5、契税的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契税实施办法》规定1997年10月1日前发生权属转移行为的契税税率为6%;1997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的契税税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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